精神分裂症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检诊须知 |
2016-01-11 阅读量:1937 |
病 种:精神分裂症 界定范围: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经二级及以上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的参保人员 检诊安排:由市第七人民医院负责检诊认定。 每周五检诊,需提前预约。 检诊预约电话: 84514036。 检诊时间:每周五上午8:30至11:00 遇节假日,以政府公布工作时间为准。 检查内容:MMPI.Scl—90.SDSS及相关的理化检查,检查费自理。 提供材料:住院患者出院小结,门诊病志材料,身份证、医保证、IC卡(或社保卡)。
大连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6年1月1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