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、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
2023-09-28 阅读量:1350

中秋国庆佳节来临,大型群众聚集性活动增多,旅游、住宿、购物、餐饮、娱乐等公共场所、景区人员聚集、物流集中,火灾风险加大。在此,提醒职工、患者及广大居民群众欢度佳节,更要注意消防安全。

一、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,落实火灾防范措施,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。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,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、巡查,落实应急响应措施,确保遇有险情迅速处置。

二、应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,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,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,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、停放管控,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。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,确保会报警、会引导疏散、会扑救初起火灾。

三、依法依规参加、举办各类民俗、节庆、演出等群众性活动,场地设置、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,配足配齐消防器材,加强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,完善灭火疏散预案,全力确保消防安全。

四、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,加强防火检查、巡查,完善灭火疏散预案,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、警示,严禁违规用火用电。

五、要加强燃气安全检查,并制定燃气安全应急处置方案;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,防范燃气事故发生。

六、要注意安全用火、用电、用气,不在阳台、楼道、楼梯堆放可燃物,不超负荷用电,不私拉乱接电线,不非法改装电动车、“人车同屋”、“进楼入户”、“飞线充电”等;教育孩子不玩火,外出做到“三清三关”。

七、严禁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,不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;严格控制点火源,对易产生电火花、静电积聚的部位要加强巡查。

八、驾车外出,提前检查车辆的油路、电路,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;不在仪表盘上放气体打火机、空气清新剂、灭蚊剂等受热膨胀后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。行车时主动避让消防救援车辆,严禁占用、堵塞消防车通道。

九、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,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,留意灭火器、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,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,不可贪恋钱财,更不能返回火场。

十、旅游过程中时刻注意防火。在景点、森林公园等地点游玩时要养成良好的习惯,不能随意丢烟头,不在山林中使用明火野炊,不在景区乱停放车辆以免堵塞消防车通道。      

十一、遇到火灾时,应及时拨打119报警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——转自 大连消防